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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教学监控

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系(部)、老师、同学:

  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》(增教文[2009]43号)等文件精神,教学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,请各系(部)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评教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时间

  2012年6月6日8时-2012年6月22日17时30分。

二、评价对象

  凡承担我院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(含实验课教师、外聘教师),均为评价对象。

三、评价类别

  1. 领导评价:各系(部)主任、副主任应对本系所有教师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;教研室主任应对本教研室所有教师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。

  2. 同行评价:各教研室的教师应在相互听课的基础上,结合平时的工作经验,逐一对本教研室的所有教师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。

  3. 学生评价:学生应在每门课程结束前,根据自己所学课程的情况,结合课堂教学效果,公平公正地对自己所学的全部课程进行评价。

四、评价要求

  1. 各系(部)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认真学习我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(见附件1),及时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,按时完成评价工作。

  2. 评价前,各系(部)应于6月6日前认真及时地将本学期的所有教学任务、任课教师信息、学生基本信息及选课信息(含实验课程)等内容输入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,以免造成学生或教师无法评价某些课程。

  3. 各系(部)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后,应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师进行认真分析、总结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情况,及时发现并改善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大力宣传和推广优秀教师的优秀经验,并将本系(部)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总结(含纸质盖章及电子版文件)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到教学处212室。联系人:李迪宏,联系电话:020-82878483、8324(内线)。

  4.为保证学生能够顺利进行网上评价,我院特提供电脑9室(非上课时间)为学生上网评价使用(教师也可在以上电脑房上网评价)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电脑房开放时间安排表

 

星期

时间

地点

第1-8节

电脑9室

第1-8节

电脑9室

第1-8节

电脑9室

第1-8节

电脑9室

第1-8节

电脑9室

 

 

附件:(请在教学处主页下载相关附件)

  1.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

 

 

 

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

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