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改革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(以下简称“质量工程”)项目申报及推荐管理模式,为明年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做好前期准备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我校“创新强校工程”工作会议精神,转变思想及工作思路,通过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落实各项校级规划的具体任务。质量工程项目是“创新强校工程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项目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,以建设基础平台促进项目的研究和实施,各项目先完成校级立项并开展建设,在校内建设中取得一定成果和体现出实际应用价值,再择优推荐省级立项,确保省级项目立项和建设确有成效。
二、立项原则
本次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建设项目立项,继续采取学校总体统筹,各学院择优推荐的方式。
项目统筹、推荐和立项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问题导向。坚持从岗位和本校、本专业实际出发,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,突出岗位特色、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,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。
(二)原创导向。推荐立项的项目,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、创新性和新颖性,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,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,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。
(三)实践导向。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。降低对项目的论文、报告等文字要求,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。
(四)共享导向。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,促进资源成果共享,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。
三、项目范围
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、各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、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的具体任务,有目的地培育建设相应项目,具体类别及建设重点等可参照《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》(见附件1)。
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不在本次项目推荐与立项范围之内。
四、时间安排
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(一)2019年11月11日(第11周星期一)前,完成申报材料,并报送教务处。
(二)2019年11月22日(第12周星期五)前,完成评审工作。
(三)2019年11月29日(第13周星期五)进行公示。
为顺利完成项目评审,请各学院(部)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。逾期不交,视为自动放弃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校级立项将作为明年省级推荐立项的重要依据。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,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的,原则上不予推荐省级立项,只能作为校级立项进行建设。
(二)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,未按照指定项目申请书(任务书)要求填写的,不予立项。
(三)为确实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,请各学院(部)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和教学团队,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。
(四)推荐材料报送。1份纸质版的项目申请书(任务书)报送至教务处,同质材料的电子版发到联系人邮箱。
(五)工作联系人:林强文,行政楼2楼左侧(教务处)
邮箱:linqwen@qq.com 电话:020-82878483。
附件:(请点击下载)
1.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
2.广州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
广州商学院教务处
2019年10月16日
2019年10月16日